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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落实民众村公益林生态修复工程资金的请示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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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绿化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24-07-08
  • 发文字号: 泾府〔2024〕19号
  • 发文日期: 2024-07-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宝山区人民政府:

民众村公益林被破坏事件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后,整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须于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绿化市容局会同罗泾镇迅速启整改工作,先行委托具备相关业务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机构开展修复方案研究,初步拟定土壤、地形、植被等修复内容及技术措施,并报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经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并由相关部门多次会商,关于加快推进民众村公益林生态修复工程建议如下:(1)按照必要、可行、节约原则,结合相关技术标准、类似工程费用及专业机构前期估算情况,总费用(含二类费用)控制在1200万元以内。(2)综合区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意见,由罗泾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抓紧向相关部门申请立项并获得批复

现申请落实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后续依法向赔偿义务人追偿并收缴国库。

妥否,请示。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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