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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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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下属单位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1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2-09-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司法局

下属事业单位

宝山区司法局下设1个参公事业单位,为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事业单位,为宝山公证处。

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级别为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管理、指导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四)负责“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工作。

五)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接警工作。

(六)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济,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设三个内设机 ,即:

)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后勤、信息数据统计报送、援助案件归档、援助经费 结算等工作。

(二)业务部门

负责本单位援助案件的咨询、受理、指派、督办及业务指导工作,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接警工作。

(三)综合部

负责本单位与全区各法律援助分中心、工作站、联络点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负责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宝山公证处

宝山公证处作为宝山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办理国内民事、经济公证,涉外民事、经济 公证等职责,机构级别为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

—、主要职责

(一)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二) 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 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三) 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四)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五)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宝山公证处不设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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