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宝府办〔2007〕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巩固和完善本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等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宝山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原 副区长
副主任: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委 员:任华康 区卫生局副局长
赵婧含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华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宁 区审计局副局长
各镇、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分管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镇长(主任)为委员。
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任华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元庆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进才、张根法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该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