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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上海润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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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罚〔2026〕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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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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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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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润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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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776680859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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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梁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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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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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沪环规〔2026〕23号)表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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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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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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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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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上海润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11-0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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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11-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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