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宝府办〔201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区卫生局制订的《上海市宝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规划(2012—201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工作规划(2012—2015年)
随着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及环境和居民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危害群众健康的重要疾病之一。预防与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参与并实施综合防控。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治格局,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遏制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快速上升趋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依据《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沪府办〔2000〕40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本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创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全面提升本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为提高人群健康,保护劳动力资源,促进社会发展,打造“健康宝山”提供健康保障。
二、指导原则
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建立符合本区实际,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格局。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为基础,依托各级卫生医疗机构,通过分工负责、分级管理、规范管理,构建有利于慢性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卫生服务需要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减少慢性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不利影响,提高人民生命质量,延长健康期望寿命。
三、工作目标和指标
(一)形成规范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并将慢性病防治目标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1.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各有关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协调组织,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覆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协调运作机制并逐年完善。
2.各街镇明确辖区慢性病防治目标、工作指标,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二)持续加大慢性病防治投入
1.在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上,调整卫生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对慢性病防治的经费投入。
2.多渠道募集慢性病防治经费,设立慢性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基本预防保健服务,提高对特困和弱势人群慢性病医疗预防的保障水平。
(三)贯彻实施有利于健康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1.贯彻实施有关营养标签的规定,制订合理营养标准和指南,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平衡膳食的居民比例。
2.贯彻执行控制烟草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公共场所控烟规定。
3.完善环境保护政策,加强优化环境措施,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到2015年,空气、土壤和水质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
4.到2015年,绿化面积达到人均8平方米以上。
5.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5%以上。
6.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覆盖率。将慢性病防治的基本预防服务项目逐步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畴,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对于慢性病防治的预防性医疗服务项目的投入问题。
7.完善和贯彻职业安全和卫生的政策、规定和各项标准。
(四)健全慢性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1.建立健全死亡监测,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实现信息化。
2.建立覆盖全区的市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慢性病监测和管理的效率。
(五)形成健康示范创建氛围
1.到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在学校全面开展系统的健康促进,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到2015年,50%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所有学校创建成为无烟学校。
3.全面倡导建立健康促进工作场所。
(六)持续推进社区慢性病疾病管理
1.到2015年,高血压病人管理率达70%,控制率达到60%,高血压病人脑卒中发病率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降低5%。
2.到2015年,糖尿病病人管理率达到80%,降低糖尿病致残的比例。
四、工作措施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
通过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社区卫生诊断,收集整合并分析全区慢性病防治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全区慢性病防治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本区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防治领域,提出主要防制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完善慢性病监测和管理系统
1.完善和推进我区全人群死因监测和肿瘤、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的发病登记信息化报告工作,结合全市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创建项目,规范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
2.开展居民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的动态监测,掌握辖区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的流行特征。
3.定期规范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1.主要媒体要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社区为居民提供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免费提供测体重、血压活动,让社区居民都知道自己的体重、血压等。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通过专家访谈、群众采访、知识讲座等形式,倡导全民健身防病。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编写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及时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做到人人都收到慢性病防控宣传资料。
3.街道社区组织人员为辖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预防控制知识和理念。
4.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设预防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并利用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开展近视、龋齿、精神疾患、肥胖等常见病预防控制知识的教育。
5.组织开展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宣传活动。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
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技能。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健身运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增加全民健身设施和场所,降低或减免收费。积极吸引商业投资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和场所。各有关单位应组织职工或群众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居民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在机关、学校、企事业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
3.政府部门带头,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创建无烟场所、无烟单位和无烟家庭。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完全禁烟。
4.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各单位要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各社区提供体格测量等简易设备,增加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的建设数量。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或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档案、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社区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管理率。利用信息平台资源规范记录档案信息、管理和健康指导的内容,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和“社区居民健康俱乐部”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的能力。
(七)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防止居室空气污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大气污染,降低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及生活炉灶煤烟的排放量等措施,改善社区生态环境,为广大市民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在农村积极实施“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提高农民的卫生防病意识。
(八)加强科学防治技术研究和应用
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和实施国内外合作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拓宽国内外合作交流领域,学习借鉴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适宜策略、先进经验和现代化管理知识,引进技术、方法、资金和信息,积极参与国内外合作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慢性病防治的目标责任
区政府将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纳入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工商宝山分局、区文广影视局、区统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信息委、区爱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及各街镇、园区等单位和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宝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与沟通。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卫生局要完善慢性病防治机构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规范人员执业准入,负责技术培训、指导、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器材,对辖区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组织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决策咨询。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治规划纳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兼顾,把慢性病防治机构基本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对慢性病综合防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区财政局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要求,落实防治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提高配套比例。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设备、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评估,开展人群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干预,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系统,慢性病防治队伍的能力建设及健康教育与宣传等工作。
区文广影视局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公益宣传、报道,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制定全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大众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慢性病防治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益宣传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慢性病健康知识普及率;及时报道我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重大活动以及有关新闻信息。
区教育局要结合素质教育,将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列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等工作。
区健康促进办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区内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示范单位、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等。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等工作。
工商宝山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食品营养成分标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管。
区民政局要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人群实行救助。
区体育局负责规划、建设社区健身场所,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
区总工会要开展各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无烟单位、健康促进企业等创建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各街镇、园区要成立以各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街镇、园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加强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领导与协调,为各个社区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提供政策、经费。
区妇联等相关单位、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特点,做好妇女儿童、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完善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机制
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依据本区经济发展,逐步增加经费投入。要充分利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资金,做好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要加强慢性病经费使用的管理,促进社区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出台支持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政策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健康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慢性病高危人群干预,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
(四)发挥专家技术优势
成立由慢性病防治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宝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的研究、实施项目,为实施、推广和评价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意见建议;配合开展对临床医生和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技术水平。
六、评估
根据规划的总目标及策略措施,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评估、终末评估。年度评估主要评价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和机构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关目标和策略进行调整。终末评估在规划实施完成后进行(即2016年),主要评价规划总目标的实现情况,为制订下一阶段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
主题词:卫生 规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