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凯龙爱家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
本会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成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1)办字第2456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陈成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对宝劳人仲(2021)办字第2456号案件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