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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宝山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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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宝山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6-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6-0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宝山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我委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宝山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025年上半年)》。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指19901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1.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医师、护理岗位还须具有执业证书);

2.201011日以后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的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师,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能在招考聘用的考察阶段结束之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合格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610日(周二)16时。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及地址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第二页下方须本人签名),同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前往用人单位报名。

2.函件报名:

如应聘人员因故无法至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可将《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第二页下方须本人签名,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同邮寄至用人单位。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聘字样。来信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应聘2个及以上单位或岗位的,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填报应聘单位和岗位须清晰明确,并与招聘简章上的单位和岗位完全一致。凡不按规定填写造成歧义的,报考单位和岗位不明确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结束后,不接受任何人员补报名、更改信息、材料替换或补充。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流程及内容

(一)资格审核。由区卫健委、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笔试。通过应聘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合格者(≥60分)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区卫健委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用人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考察,对拟录用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咨询、监督电话

如应聘人员对于招聘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可根据招聘简章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咨询。如对招聘单位的工作有异议,可向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21-33796927

 

附件:1.《宝山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025年上半年)》

2.《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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