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宝山区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_公众参与-草案及解读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制定《宝山区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23-04-27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众参与-草案及解读
  •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4-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4-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主动融入宝山北转型战略,推进本区菜市场转型升级,提升菜市场建设和服务保障水平,区商务委在研究起草宝山区2023年菜市场整体提升改造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宝山区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制定背景

为加快我区菜市场转型升级,在研究制定了2023年菜市场改造升级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宝山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形成《宝山区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专项扶持政策的杠杆撬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区菜市场建设进菜市场建设健康良性发展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生活需要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阶段。20228月至11月,我委针对前期疫情防控期间菜市场暴露出保供能力弱的短板问题,依据市商务委关于智慧菜场建设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研究拟定了《宝山区2023年菜市场整体提升改造行动方案》,并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宝山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形成《宝山区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二)征询意见阶段。2022年11月16日,面向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各街镇(园区)征求意见,共收到相关反馈意见2条,基本上都予以吸收采纳。2023年1月17日召开菜市场整体提升改造行动方案及配套措施座谈会,征集20家菜市场意见建议,无反馈意见。

主要内容

宝山区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方面内容:

一是部门职责区商务委为区菜市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等。区财政局为区级财政预算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是建设标准标准化菜场建设标准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 344-2020)的建设要求、经营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管理要求、服务功能要求,做到制度健全、设施完备、品牌入驻、供应链完善、价格稳定。智慧菜场建设标准聚焦市场管理提效、商户降本增收、政府调控有力、消费体验升级建设要求,除符合标准化菜场建设标准外,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商品经营、运行调控智慧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扶持标准菜市场建设方面:完成智慧菜场建设(改造),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报告核定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由区、镇(园区)按1:1比例共同执行。完成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报告核定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由区、镇(园区)按1:1比例共同执行。信息化改造方面硬件设施较好的标准化菜市场完成信息化改造(具备智慧菜场功能),对信息化改造项目,由区级财政按审计报告核定的实际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考核奖励方面:按照《宝山区菜市场考核评比办法》,每年对菜市场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且排名在前10名的菜市场,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给予排名11-20名的菜市场每家3万元奖励。

四是资金拨付标准化菜市场(智慧菜场)建设改造前应制定详细方案,并经区菜市场建设专家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竣工后,由属地街镇(园区)向区商务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区菜市场建设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区商务委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要求,经党组审议通过后,向区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拨款申请。区财政局根据申请,按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下达专项资金,由区商务委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