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1-18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1-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1-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我局按照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43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9含规范性文件10)、就业补贴类信息111条、人才服务类信息35条、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类信息35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2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4条、政策解读23条、 区级建议提案结果公开4条。我局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96.075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均按时完成,无结转下年度办理信件。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总体情况

       规范公示流程,确保内容质量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规范、系统地进行公示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发布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做好审核把关,明确公开类别、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示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时效积极公开涉及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招录招聘社会保障、便民惠企等方面的信息,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撤销或更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各项制度政策文件等公示内容进行解读,增加内容生动性。严格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局开展2022年政府开放月活动群众、企业走进宝山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对社会保障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相关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也“零距离”感受到了政府决策为民、发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

(四)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局“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赢宝山”“宝山公信仲裁”“宝山人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新闻类、政务类、公共服务类等信息。通过局档案室政府信息查阅点、局大门口“法治人社”长廊、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电子信息屏等线下渠道,多方位立体式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最新动态、政策和法规。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明确工作职责,由法制科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管理的日常维护和建设,并做好政务公开相关资料管理收集、归档,使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0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认真执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推进工作的同时,结合政务公开评估指标,查找实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强化服务理念,建设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保障、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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