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新良缘之星旅店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第2120232155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新良缘之星旅店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554260138W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程超 |
处罚事由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6月6日 |
办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宝第2120232155号)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06-06
【字号
大
中
小】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06-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