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6-01-19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退役军人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5709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5年,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395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条,主动公开率为100%。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公文类政府信息、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政府开放月”活动等信息。联合上海二工大柒立方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政企协同 戎创宝山”主题“政府开放月”活动,助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梦想。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全部按规定落实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已办结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行政查询事项1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截至20251231日,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结果纠正1件。本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健全制度、压实责任,强化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管。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统筹推进,定期梳理信息发布情况,专人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成主动公开公文网上备案,按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公开公文资料,定期报送月报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维护。指定专人办理12345”平台转办工单,全年处理121件;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接待群众现场办理1271人次、电话咨询2407人次。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同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推送宝山区退役军人工作动态,提升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的时效性与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复核审查。积极参加市退役军人系统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推动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法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部分答复内容不够完整。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能力。二是合理使用补正程序,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依规指导申请人补正。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积极咨询政务公开部门研判疑难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规范答复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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