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
我局已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74号)第三十八条,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续租项目,单位所租用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8号,租期到期。故需续租,以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该地点设施较全,出行较便利,物业措施良好,能够为我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租金和办公条件符合我单位的采购要求,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的适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现公示截止期限已过,未收到任何单位的异议,现报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位办公用房5-8层租赁项目。
特发此函,望予以支持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