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定425套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定425套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6-15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6-06-15
  • 发文字号: 宝府〔2026〕48号
  • 发文日期: 2026-06-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予审批确定425套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请示》(宝房管保障20268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已配建的5个商品房配建项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实行只租不售,共计房源425,产权车位172

二、上述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及产权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在上海宝山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原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名下。

三、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相关规定,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统筹协调房源精准供应,上海宝山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配租和租赁管理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669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