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现场执法实施细则》风险评估报告_风险评估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现场执法实施细则》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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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风险评估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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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现场执法实施细则》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宝山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现场执法实施细则》的风险评估工作,形成报告如下:

一、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范本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沪城管规2023第2号文件),结合宝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明确宝山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首批执法事项;非现执法适用区域范围;实施主体;数据信息的采集与维护;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及其他关联执法工作标准。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本次区城管执法局通过实地走访部门会商、集中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查找分析《实施细则》所涉及的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及其他风险源。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暂未收到社会面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反映。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及影响

(一)社会稳定风险

《实施细则》中,经当事人同意并签订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用随申办、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等电子方式送达《违法行为通知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如果做得欠规范,可能引发复议诉讼或舆情事件。

(二)公共安全风险

《实施细则》中,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储存与保密工作,如果做得欠规范,可能出现信息泄露事件。

(三)其他风险

《实施细则》中,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投入使用30日前,区城管执法局通过宝山区政府网站和宝山区城管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涉及设施设备建设风险、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加强“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指导的通知》,规范落实非现执法的每一个执法实践环节深度夯实非现执法模式的全面推进。

(二)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进一步加强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提升融合大数据和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的预判、预警能力,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据不同风险模式的管理预案,保障特殊情况下预案的快速启动和实施,切实维护城市运行安全。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后续保障措施

综上所述,《实施细则》属于工作指导文件,所涉及的非现执法点位设置,行政相对人信息采集、办案平台非现执法模块运转的保障措施在新形势、新环境下,仍然存在一些风险点和风险源,但总体来看相关风险及影响可控。同时,日常工作中建立风险防范预案和督察监管机制。基于上述判断,《实施细则》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评估应为低风险。

为确保《实施细则》在整体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既定程序,防范各类风险,提出以下后续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

2、坚持全过程风险管理,强化专项案卷评查力度。

3、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优化风险防范预案和督察监管机制.

 

 

 

 

 

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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