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沪绿容规〔2023〕1号)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沪绿容〔2023〕2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展了宝山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风险评估工作。
二、制定过程
2024年12月中旬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研究编制《关于加强宝山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指导意见》沟通会,听取了区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的意见,会后根据两个职能部门的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2025年1月9日再次召开由区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全区12个街镇的绿化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的《指导意见》征询会,会上听取了各单位代表对《指导意见》的建议,结合会后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吸纳,再次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风险评估内容
(一)社会稳定风险和生态环境安全
1.《指导意见》涉及的属地管理部门存在绿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较少、缺乏一定专业知识。可能在树木集中修剪季节工作人员不足,对树木修剪的合理性、规范性出现误判,从而引发矛盾。
2.居住区绿化病虫害的防治是居住区绿化养护的重要环节,同时专业性很强,由于属地管理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可能出现错过病虫害防治的最佳时间和剂量的控制,对绿化景观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引起业主的不满。
3.绿地内部调整中涉及树木迁移或砍伐后进行补种,补种成活率不高,因加装电梯、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需占用绿地而进行立体绿化补偿,在非种植季节内种植绿化或后期养护不当,可能出现苗木死亡现象,影响景观效果。从而引起业主的不满和投诉。
4.对于禁止业主在公共区域擅自种植树木或蔬菜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认为无法可依,可能出现“跟风”现象,从而引起矛盾。
(二)其他风险
1.因投诉案件可能涉及投诉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2.在树木修剪和绿地内部调整中,因不同楼层、不同位置的业主意见不统一,可能引起邻里矛盾。
四、风险评估后续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由于《指导意见》所涉及的政策事项及范围较广,在前期工作中,应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保证信息公开,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保持关注、解释工作,确保风险可控。
2.坚持全过程风险管理,随着《指导意见》的推进落实,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应切实跟踪《指导意见》的实施情况,加强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各类风险。
3.完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切实依法依规加强风险管理,会同区房屋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对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强化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风险点和风险源,落实各自在风险防范和化解中的责任,加强工作中风险的全程跟踪,及时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风险,新隐患,调整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相关内容见附件。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