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纠风办拟订的《关于2004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4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2004年我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综合治理,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深化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区顺利实现“三、五变样”目标提供政务保证。 一、突出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要继续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推行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规定;坚决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办班收费的行为;完善和规范幼教收费行为,使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此项工作,区教育局是主要责任部门,区物价局、财政局参与,区纠风办组织协调。 (二)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整顿医疗、药品市场秩序,大力整顿农村基层医疗、药品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活动,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完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和费用查询制度。严肃查处自立或分解项目、提高标准等乱收费和药品违规乱作价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取“红包”等问题。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实施,区物价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工商宝山分局、区商委参与。 (三)继续规范居住物业管理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态度不文明、收费不规范”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等问题,集中力量加以治理,不断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行为和提高服务水平。 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组织实施,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参与。 (四)继续巩固其它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把收费审批关。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报刊散滥治理的规定。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围绕改善经济建设环境来开展,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站点工作为契机,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要继续做好清理代币购物券(卡)的工作,严肃查处制售、发放、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行为。 此项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分别是:区政研室、区物价局、区建委、区商委。 (五)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要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有些基层所站和“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解决有些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实施。 二、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扎实开展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测评。要坚持以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作为民主测评活动的重点,继续在市、区确定的26个部门和行业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测评工作要贯彻“群众满意”为标准,把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测评,督促部门和行业注重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关切群众冷暖,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抓出成效。要完善测评办法,增强测评的准确性。加强测评调查的针对性,推动各被测评部门以良好的政风行风取信于民。 (二)继续开展对乡、镇机关的政风评议。今年主要对横沙乡、长兴乡、高境镇、庙行镇、淞南镇、杨行镇6个乡、镇的机关开展政风民主评议。在政风评议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和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点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并注重评议效果。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纠风工作和政风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逐步形成纠、建、评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 上述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与。 三、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以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并以此带动和深化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以及厂务公开和公共事务公开。 (一)继续推进区政府政务公开。按照中纪委关于在县级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继续稳步推进区级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一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注重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区政府重大事项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是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审批情况的事权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情况、大额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政府重要物资采购情况等的财权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情况的人事权公开。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信息委协助,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 (二)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继续规范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结合乡、镇、街道机关政风评议,进一步确立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规范公开程序,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法,并注重效果,提高质量。 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延伸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办事项目,要以政务公开《告知单》的形式公开到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告知单》存放栏。 此项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具体实施。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机关“三告知”制度。在行政执法部门中继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三告知”制度,切实做到将执法的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执法部门的工作纪律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在执法文书中。要将“三告知”制度纳入业务工作中,并予以落实。 此项工作由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实施。 (四)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政务公开的效果。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资源,把政府各部门更多的办事情况,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度措施等内容及时、全面的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投诉,同时要加强网上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评议。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区信息委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协调。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不断取得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成效 (一)完善工作责任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行业主管直接抓,协调小组分头抓,纠风部门督促抓”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各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反腐纠风工作负起责任,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区纠风部门要继续履行好“督促检查,组织指导,调查处理,综合报告”的职能。各个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成员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协同配合,履行各自职责,共同负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于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抓不抓,该管不管,以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决不允许隐瞒袒护,姑息迁就。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同时,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加强指导。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特别是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要解剖麻雀,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早日解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多渠道、多方位发现抓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症结所在。要运用好监督检查的结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奖勤罚懒、扬优惩劣的作用。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尤其是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处理,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同时,要善于抓好典型,注意总结经验,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主题词:监察 纠风 政务公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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