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淞南镇 发布时间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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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8-12-30
  • 发文字号: 宝淞府(2008)87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淞南镇
 张行村、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办: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镇各项工作进入了“收好尾,起好步”的重要阶段,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针对当前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式,根据区委、区政府“12.30”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使全镇人民过好和谐的元旦、春节,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我镇“两节”的平安

元旦、春节前后,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张行村、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对这一期间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堵塞各种漏洞,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检查,落实整改,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张行村、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办要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节日前后的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落实经费等。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张行村、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办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一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出租门面房和地下人防工程设施等各类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大型游艺机等游乐设施设备,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的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元旦、春节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火灾、拥挤、踩踏等易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二是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要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重点防范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等泄漏、中毒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加强特种设备运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区域内重点锅、容、管、特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开展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设备要停用整改,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五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及时解决。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于主要景观区域、大型活动场所周围、道路两侧的建筑施工工地,要逐一进行排查,保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六是要加强各居民区节日期间的防火消防安全。各居委会负责人要加强对自行车棚、车库、居民活动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镇居民在和谐、平安的环境中安渡节日。

四、加强值班,强化应急,努力减少事故的损失

张行村、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办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监控,值班部门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设备运转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按规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地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此次工作情况于2009141630前上报淞南镇安全环保办公室。(地址:淞南路500  传真:56147490  联系人:汤静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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