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4日在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上
宝山区审计局局长 刘德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7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分别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情况,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组织审计力量,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推进审计整改。检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强化了预算执行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要求各预算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2021年当年实际执行额调减预算。对连续两年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在2021年预算中予以核减;对上年结转资金未使用,当年又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已调减2021年预算,并督促提高执行率。
(二)关于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梳理和分析,12家单位已上缴历年结余资金;14个竣工项目的结余资金837.67万元已统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缺口;2019年国资经营预算中结存的916.55万元资金已安排使用,注入吴淞口集团公司注册资本。
(三)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未及时确认资产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即将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要求明确后,建立健全政府股权投资核算机制,明确产业引导基金编制主体,规范股权投资和资产基金核算,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对近三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设计量化指标并形成案例汇编,指导和规范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同时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明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促进提升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家单位2021年度已细化了预算编制内容,规范费用支出,未出现类似问题。
(二)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对2021年度相关物品和服务已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事项明确了采购流程和投标单位资质审核要求,规范了比价程序。
(三)关于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3家单位补充了相关合同要素和支出明细清单,完善了支付手续,进一步明确了咨询费、劳务费、课题经费等费用报销的材料审核要求。
(四)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家单位已完成资产盘点工作,制定了定期盘点制度;1家单位已落实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1家单位制定了物资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物资收发存,强化各环节内部控制,并建立了统一的物品管理台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区“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建设、运行及效果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数据未全面汇聚和应用方面的问题,区信息委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归集要求,对区卫健委、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吴淞街道及张庙街道等部门多个应用系统的业务数据加大了归集力度,新增数据目录299个,新增归集数据量约2.1亿条;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和共享应用的源头管控,将其纳入新建信息化项目可研编制和评审。二是组织两场街镇(园区)信息化专题培训及座谈会,积极引导基层治理主动运用数据;搭建区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共享平台,推进区级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共享平台数据治理和数据共享应用。
2.关于智能终端分流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于7月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各镇(园区)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拍摄制作自助高频事项的操作视频,通过中心微信号、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加强终端指导,引导企业“会办”“愿办”。截至10月30日,投放街镇园区的自助终端增至14个,累计办件约2511件。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信息委与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加强了工作协调,将区信息委技术审核作为项目采购的前置条件,加强了事前控制;明确了监理单位的监管责任,严格把关采购内容和建设内容,加强事中管理。期间,要求不符合规定的5个在建项目办理变更报审手续,并撤销2个未申报立项技术审核项目的招标行为和1个重复报批项目。
4.关于部分硬件设备权属不明确的问题,截至10月30日,除罗店镇的设备正在交付外,13个街镇(园区)城运分中心已将采购的APT检测、探针、千兆模块等共享设备部署在区政务外网科技网机房与电信数据中心机房。区信息委明确了资产权属各街镇,实物资产和网络安全由区大数据中心统一管理。
(二)本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落实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农业休闲旅游的配套服务尚不成熟的问题,罗泾镇已引入第三方运营公司,设计开发了农事、渔事、蔬艺、自然研学等体验项目,目前已举办2期体验课程。在新的示范村创建过程中,将继续探索植入民宿、农产品销售点、娱乐休闲项目等休闲农业文旅元素。
2.关于个别项目投资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审计抽查的2个村,1个村已签订维修保养协议,确保湿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1个村已对污水管道、沉淀池进行技术改造,解决了湿垃圾处理站排放难的问题。
3.关于管护经费保障未明确的问题,月浦镇已明确镇财政按每村每年300万元的标准,扶持村产业发展和长效管理,扶持期三年;罗泾镇提出“以村为主、镇级辅助”的养护原则,综合运用水资源和公益林等专项资金,落实好管护经费。
4.关于资产管理责任未落地的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指导各镇梳理了示范村形成的资产,督促推进资产权属界定工作。罗店镇和月浦镇明确了使用权和租赁收益权归示范村,日常管护责任在村;罗泾镇提出了“谁投资,谁所有,村收益”的原则,待试点的塘湾村固定资产和投资关系梳理清楚后,再在其他示范村推行。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镇对2013年以来已建成的15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进行梳理,11个项目已入账,其余4个项目正在核对资产和项目收尾。
(三)红十字会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个别项目未发生救助支出的问题,区红十字会与有关单位修订了大病困难职工关爱救助项目救助范围、条件和标准,目前已救助13名困难职工。关于部分项目和捐赠收支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区红十字会和街镇红十字会已通过官网进行了公示。关于个别项目受助对象资格的审核程序还不够完善的问题,区红十字会已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居委会对救助资金的申请资料查验、审核要求,实行经办人、审核人双签名,落实把关责任。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源资产数据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分别牵头整改。区规划资源局会同各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编报了本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进一步完善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体系,指导建立定期排摸更新数据制度。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年度森林资源调查结果以文本图表形式下发至涉林镇,并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数据库应用培训,区镇两级林业底数和数据利用途径基本明晰。
(二)关于属地化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加强长效监管力度。一是对于土地底数不清的问题,相关镇与园区对已拆未征土地进行了梳理,明确管理主体,办理了移交手续;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纳入环保管家日常监管体系。二是对于属地企业监管欠缺的问题,航运经济发展区制定了《宝山区产业准入评估办法(2021版)》,对新增项目实行全覆盖、分类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准入原则;区生态环境局依托以排污登记为基础的污染源库,建立健全街镇巡查机制,持续督促街镇(园区)开展日常巡查,进一步落实环保监管责任。三是对于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镇与园区通过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落实养护责任,提高养护质量;结合货运堆场综合整治,进一步清理关停低效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化责任。
五、上海解放纪念馆布展陈列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多计布展造价成本和咨询等支出的问题,区退役军人局、区文化旅游局、淞沪馆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核减布展总承包工程款22.65万元;区退役军人局已收回多付的咨询费5.46万元。关于文物和仿制品未按规定入账,未建立藏品信息档案和资产管理台账等问题,区文化旅游局、淞沪馆对文物展品完善了展出标志说明,编制了展品清单;区退役军人局根据区烈士陵园实际情况,明确展品实物仍由淞沪馆代管,并根据淞沪馆提供的展品清单将文物展品纳入区退役军人局资产核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