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宝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宝水建管〔2023〕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宝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系统是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至2035年,全区要基本实现区域污水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初期雨水综合治理。规划污水量约93万立方米/日(含地下水渗入量及未预见水量,下同),强排系统规划初期雨水量约40万立方米。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泥量约180吨干基/日,规划通沟污泥量约5.7万立方米/年。
二、请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及行业审核意见,多措并举,确保《规划》落地。同时,与市、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提升区域污水排放能力,确保我区污水排放畅通,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加快建设与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相适应的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体系。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