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实施准予占用军工路部分公共绿地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的请示》(宝绿中心〔2021〕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配合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军工路快速路(宝山段)新建工程施工,按照沪绿容许〔2020〕314号行政许可文件的相关意见,同意你中心组织实施占用军工路部分公共绿地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的工作。
一、工程范围
位于逸仙路(张华浜站-军工路)公共绿地5127平方米和军工路(逸仙路-杨浦宝山区界)5167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逸仙路(张华浜站-军工路)公共绿地5127平方米和军工路(逸仙路-杨浦宝山区界)5167平方米范围内的常绿乔木124株、落叶乔木412株、常绿灌木769株、落叶灌木392株、片植灌木7626平方米和地被植物1306平方米等苗木进行迁移,并对苗木安置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外进种植土等工作,苗木迁移安置去向主要种植在区属公共绿地内。
三、资金来源
工程总费用为4182613元,由本次行政许可窗口绿化补偿费中支出。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