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宝山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5年9月8日
宝山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宝山区排水设施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排水设施一体化管理,确保本区防汛排水安全,水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2025﹞24号)的有关要求,围绕“五个不变”(规划建设分工不变、设施资产权属不变、政府监管职责不变、属地防汛责任不变、日常运维资金渠道不变)和“五个统一”(统一运维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核算机制)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宝山区现有公共排水设施情况:排水管道2140.426公里,其中污水管767.080公里、雨水管1234.980公里、合流管19.866公里、排水户接户管118.500公里;检查井54934个,其中污水井24749个、雨水井29637个、合流井548个;雨水口50201个。泵站71座,其中雨水泵站24座、污水泵站16座、下立交泵站2座、一体化雨水泵站2座、一体化污水泵站27座,调蓄池3座。
现有设备情况:防汛泵车6辆,其中2辆产权为市属,4辆产权为区属。
现状养护企业和人员情况:共有总包企业12家,有效期内总包合同22个。国有总包养护企业2家,为上海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和上海丞源排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丞源排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在编人员为24人。
二、改革目标
按照市改革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完成公共排水设施移交上海城投集团;2026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排水设施养护和运维水平明显提高,防汛抢险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达到如下运营管理目标。
指标名称 |
预期目标 |
指标类型 |
管道养护抽查合格率 |
95%(含)以上(管道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10%为合格) |
定量 |
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
泵站放江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
定量 |
管网低水位运行 |
定量 |
|
外水入侵减少 |
定量 |
|
防汛抢险处置效率 |
中心城区道路标准以内降雨不发生积水 |
定性 |
发生险情立即响应,重点区域接到抢险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非重点区域接到抢险指令后60分钟内抵达现场 |
定性 |
|
建立、完善市区两级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辖区内防汛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
定性 |
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三、改革任务
根据市改革方案的4项主要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具体如下:
(一)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1.总体动员部署:成立区领导任组长的改革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2025年3月—2025年4月)
2.区级方案编制:由区水务局牵头编制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征询各单位意见,经市水务局评审后,完成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2025年3月—2025年6月)
3.制定移交清单:区水务局编制本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清单,收集整理涉及的纸质和电子资料。主要包括:排水设施图纸资料、排水设施生产运行资料、设备资料、委托养护合同协议、人员档案资料、信息管理平台和现场感知系统资料、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资料、排水接入和排水户资料等。(2025年1月—2025年6月)
4.现场核实查验:上海城投集团编制设施设备核验方案,根据移交清单,由上海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开展对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形成报告等工作。区水务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核验结果由双方确认。(2025年6月—2025年9月)
5.人员和设备移交:为了改革平稳有序,按照“人随事转”原则,城投集团按改革方案,明确需要的排水管理和作业岗位、相应入职要求及薪酬标准,区属国有养护企业据此征询企业人员个人意愿,实施人员移交。泵车及相关监测设备同步移交。(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6.设施管理移交(签订移交协议):按照市级统一的运维移交协议模板,由本区人民政府与上海城投集团签订《排水设施运维管理移交协议》,根据协议移交排水设施档案和技术资料,原则上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后续设施运维采购工作由本区政府(或区政府统一授权的单位)与市水务局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由市水务局进行统一采购,本区根据采购结果与运维单位签订运维合同。
具体移交设施量以移交协议为准,未列入移交清单、未完成移交流程的公共排水设施仍由相关权属单位负责管理。2025年在建排水设施,按照移交协议要求,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7.专项工作:根据市水务局下发的文件要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专项任务,仍由本区原责任单位实施推进。为便于今后设施运维管理,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将专项任务相关竣工资料移交城投集团。
(二)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1.修订防汛应急预案:2025—2026年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过渡期。2025年,上海城投集团完成《2025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体制改革过渡期间专项补充)》(以下简称《专项预案》),在抢险队伍保障、防汛物资储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在市防汛办的指导下将《专项预案》纳入全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城投集团配合本区防汛部门协同做好本区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并积极参与2026年区防汛预案的修编工作、组建专业抢险队伍;2026年,上海城投集团参与区防汛应急体系,并根据市区两级防汛办指挥部署履行相关职责。
2026年汛期前,区防汛办结合《专项预案》完成针对本区属地化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按照新的管理模式重新明确防汛抢险指挥体系、工作流程;明确区防汛办与上海城投集团的防汛抢险协调工作机制;明确防汛人员、设施、设备保障现状情况和管理要求;同时明确本区重点地区、重要用户及易积水点清单,同步落实市区两级防汛办工作要求。
2.运维队伍和抢险队伍组建:2025年12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同时上海城投集团同步配合2025年度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参与本区防汛保障工作。宝山区所在的浦西苏州河以北片排水公司有14支应急队伍,其中4支为市级应急抢险队,由市防汛部门调配;另外10支队伍由排水公司统一调配,作为本区现有防汛应急抢险力量的补充。
3.数字感知体系建设和模型建设:本区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开展感知体系和评估模型建设工作,上海城投集团完成本区感知体系建设后,与本区共享数据信息,实现辖区内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状态动态监测,并建立基于感知和模型引领的排水管网问题发现整治联动机制。
4.加强市区联动和热线处置:利用上海城投集团建设的模型感知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公共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和整治;同时建立本区内泵河联动机制、涉及公共排水设施的市民热线处置机制等。
(三)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1.完成成本绩效分析:2025年6月底完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由区水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水务局。(2025年1月—2025年6月)
2.开展成本绩效考核:按照市水务局发布的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6年起本区联合市水务局对上海城投集团进行考核,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26年1月起)
3.明确资金结算方式:在市级研究形成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及同步建立的结算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区排水日常运维经费结算规定。(2026年1月起)
(四)出台改革配套政策
1.本区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市级部门研究三大片区公共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应急抢修项目近远期建设机制,配合研究区水务局和城投集团在此机制中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范围。配合城投集团研究本区范围厂站网一体化运维机制。
2.基于市级配套政策,根据本区需求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区级配套政策。
四、职责分工
1.区水务局:负责本区排水体制改革总体协调推进;负责制订本区排水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区管排水设施运维、设备、设施量等具体内容的移交工作;配合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做好本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负责辖区内移交排水设施运维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负责对辖区内排水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落实公共排水设施运维资金统一核算机制;配合区政府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指导城投集团做好各项防汛工作;负责本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专项任务。
2.区财政局:负责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相关内容的审核、配合市财政局研究形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经费标准,负责按照标准落实区管移交排水设施日常运维资金,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负责做好移交后市级要求的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专项任务的资金安排。
3.区国资委:按照“人随事转,个人自愿”原则,指导区城运集团做好区属国有企业在编人员转移工作,明确在移交人员范围内但无意愿移交人员和剩余人员的处置方案,负责其他相关事务以及潜在稳定性风险应对策略等内容,并做好稳定工作。
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5.区应急局:会同区水务局指导城投集团做好排水应急突发事项的处置工作。
6.各镇:负责镇管排水设施运维、设备、设施量等具体内容的移交工作;负责按照运维经费标准落实镇管移交排水设施日常运维资金,并纳入镇级财政预算;负责辖区内镇管移交排水设施运维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做好未纳入移交范围的其他排水设施养护、应急抢修等托底工作,配合区政府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配合区水务局做好本辖区内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专项任务。
7.上海城投集团:负责接收本区公共排水设施的运维管理,包括日常运行调度、巡查养护、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等;负责移交接管后本区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负责接管新建公共排水设施,并加强排水设施信息的动态更新管理;负责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调度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涉及移交排水设施的热线、网格化、信访等事件的处置;负责做好排水应急保障服务;参与排水规划编制;参与新建公共排水设施的前期研究和竣工验收;配合排水接入现场踏勘、接入方案技术指导、接入项目验收等,并配合对本区排水户雨污水接驳情况、排水及水质情况进行管控;配合本区雨污混接整治、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等排水专项任务;配合开展排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配合区政府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动移交工作稳步实施,按照市级文件精神及市水务局工作要求,成立区分管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
附件:1.宝山区移交设施量清单
2.宝山区关于推进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表
3.宝山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1
宝山区移交设施量清单
序号 |
排水设施 |
区管 |
镇管 |
合计 |
备注 |
1 |
排水管道 |
1830.670公里 |
309.756公里 |
2140.426公里 |
|
|
其中:污水管 |
631.690公里 |
135.390公里 |
767.080公里 |
|
|
雨水管 |
1060.614公里 |
174.366公里 |
1234.980公里 |
|
|
合流管 |
19.866公里 |
/ |
19.866公里 |
|
|
接户管 |
118.500公里 |
/ |
118.500公里 |
|
2 |
检查井 |
44043个 |
10891个 |
54934个 |
|
|
其中:雨水 |
23963个 |
5674个 |
29637个 |
|
|
污水 |
19532个 |
5217个 |
24749个 |
|
|
合流 |
548个 |
/ |
548个 |
|
3 |
雨水口 |
43142个 |
7059个 |
50201个 |
|
|
其中:雨水 |
42360个 |
7059个 |
49419个 |
|
|
合流 |
782个 |
/ |
782个 |
|
4 |
初雨调蓄池 |
3座 |
/ |
3座 |
|
5 |
泵站 |
56座 |
15座 |
71座 |
|
|
其中:雨水 |
21座 |
3座 |
24座 |
|
|
污水 |
13座 |
3座 |
16座 |
|
|
下立交 |
2座 |
/ |
2座 |
|
|
一体式雨水 |
/ |
2座 |
2座 |
|
|
一体式污水 |
20座 |
7座 |
27座 |
|
附件2
宝山区关于推进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表
项目 序号 |
任务类型 |
改革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单位) |
配合部门 (单位) |
1 |
总体动员部署 |
召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启动会,成立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改革工作专班。 |
2025年4月 |
区政府 |
区水务局 |
|
2 |
区级方案编制 |
编制宝山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
2025年6月 |
区水务局 |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上海城投集团 |
|
3 |
制定移交清单 |
编制本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清单,收集整理涉及的纸质和电子资料。 |
2025年6月 |
区水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 |
上海城投集团、区养护公司 |
|
4 |
现场核实查验 |
开展对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形成报告等工作. |
2025年10月 |
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上海城投集团 |
区养护公司 |
|
5 |
人员和设备 移交 |
城投集团明确需要的排水管理和作业岗位、相应入职要求及薪酬标准,区属国有养护企业据此征询企业人员个人意愿,实施人员移交。区管泵车同步移交。 |
2025年10月 |
区国资委、区水务局、上海城投集团 |
区人社局、区养护公司 |
|
6 |
设施管理移交 |
完成现状排水设施的管理移交,并签定运维管理权移交协议。 |
2025年12月 |
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上海城投集团 |
区养护公司 |
|
7 |
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
修订防汛应急预案 |
完成针对本区属地化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按照新的管理模式重新明确防汛抢险指挥体系、工作流程。 |
2026年5月 |
区水务局、区应急局、上海城投集团 |
各镇人民政府 |
8 |
运维队伍和抢险队伍组建 |
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 |
2025年12月 |
上海城投集团 |
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 |
|
9 |
数字感知体系建设和模型建设 |
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开展感知体系和评估模型建设工作,并建立基于感知和模型引领的排水管网问题发现整治联动机制。 |
2026年 |
上海城投集团 |
区水务局 |
|
10 |
加强市区联动和热线处置 |
利用模型感知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公共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和整治;同时建立本区内泵河联动机制、涉及公共排水设施的市民热线处置机制等。 |
2026年 |
上海城投集团 |
区水务局 |
|
11 |
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
完成成本绩效分析 |
完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审核后上报市水务局。 |
2025年6月 |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
区养护公司 |
12 |
开展成本绩效考核 |
联合市水务局对上海城投集团进行考核,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2026年 |
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
区财政局、上海城投集团 |
|
13 |
明确资金结算方式 |
制定本区排水日常运维经费结算规定,同时明确改革完成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工作流程。 |
2026年 |
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
区财政局、上海城投集团 |
|
14 |
出台改革配套政策 |
出台改革配套政策 |
基于市级配套政策,根据本区需求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区级配套政策。 |
2026年 |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
上海城投集团 |
附件3
宝山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组 长:由副区长范宇担任,统筹推进排水体制改革总体工作。
副组长:由区水务局局长王大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沈江、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刘波、上海城投集团总裁办副主任吴昊担任,协调推进排水体制改革工作。
成员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落实相关改革任务。
区级协调机制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水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担任,对接城投集团“一区一小组”,具体落实排水设施移交日常工作。
协调机制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协调机制人员及工作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