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
2015年2月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编制。全文报告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政府网站http://lj.baoshan.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66876801。
专有名词解释
(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和常用短语作必要的解释)
一、概述
2014年,罗泾镇严格按照《宝山区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密结合全镇中心工作,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公众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配套制度。
坚持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巩固公开工作成果的有效措施。罗泾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顾军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施永明同志任副组长,由镇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并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
(二)突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主动公开了罗泾镇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情况,2013年罗泾镇镇级地方财政收入决算表、镇级财力决算表、镇级地方财政支出决算表,2014年罗泾镇镇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表、镇级财力预算表、镇级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表,2014年罗泾镇“三公”经费预算说明等。二是主动公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了宝山区家电下乡中央(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罗泾镇分配结果表、宝山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中央(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罗泾镇分配结果表等6项内容。
(三)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
在坚持传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信息公开途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模式,做到了把政务微博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我镇向 “上海宝山发布”官方政务微博提供政务信息118条,录用52条,把便民服务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做好“12345”热线投诉处理工作,主动回应市民呼声,公开政务信息,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服务政府新形象。
(四)注重基础工作,保障工作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坚持每月做好信息公开月度统计、公开目录、公文备案、不予公开说明等,及时向区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移交政府信息,保障日常工作落实。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按照区政府年度评议和考核要求,在平常工作中及时查漏补缺。公开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市民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4年12月,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持平。
(一)主动公开范围
镇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镇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镇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镇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镇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镇政府规章
4、镇政府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5、镇政府重点工作
6、镇政府提交镇人大审议的各类报告
7、镇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关于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9、镇政府实事项目
10、镇政府人事任免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镇政府网站(http://lj.baoshan.sh.cn)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镇政府档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点,并在镇办公室设置了罗泾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年截至12月底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检索费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
2、复制费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2元;A3纸每页0.4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1.00元;A3纸每页2.00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0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0.60元。
(3)磁盘每张3元。
(4)光盘每张2元。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报镇财经管理事务所批准后执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发生针对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本年度发生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1次,咨询电话接听10次,当面咨询接待23次,网上咨询0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镇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强,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二是基层信息联网工作还要加快推进。
七、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4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