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纪委监委:
《关于对大场镇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监察建议》(宝监〔2024〕57号)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监察建议书相关内容,对整改落实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三级体系,保障“三资”管理高效运行
一是镇级统筹,用好“指挥棒”。进一步规范镇集资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算管理、重大资产运作、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决策、小型商铺租赁指导价的制定与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审核程序。重大事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公示后方可执行,执行结果报镇集资办备案。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场镇经营性资源、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大场镇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消除风险漏洞,形成监管闭环。
二是村级落实,唱好“主旋律”。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两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起党组织主动担责,“第一责任人”带头尽责,“两委”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三资”管理责任体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职能作用,明确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决策应按照“理事会研究提出—党组织开会讨论—提交镇集体资产委员会审议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监事会监督集体资产使用规范”程序,将民主监督有效融入到集体资产使用过程中。
三是部门协同,弹好“协奏曲”。充分发挥镇纪委、经发办、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实地指导督导的方式,定期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三资”领域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前移“三资”监管关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共同加强“三资”领域监督。
二、搭建“两个”载体,实现“三资”管理信息化
一是推进数字系统建设。用好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市新平台”),全面构建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应用执行链。村级财务在市新平台核算,同步开展原财务数据迁移归集,准确、平稳、高效做好系统数据初始化结转。搭建镇资产管理平台,实现与市新平台数据对接,建立监管大数据,构建资产经营、合同签订、租金收入、日常开支、预警提醒等全流程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管理链条。加强集资委、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衔接,打造集体“三资”管理多部门跨场景协同应用,实现集体“三资”管理过程全留痕、可追溯。
二是推行集体资金线上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金线上审批和公务卡制度,推行“无纸化”审批、“非现金”收付,对村级账目和资金链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持续扩大村级转账支付覆盖面,除慰问款等小额、零星费用外,村级集体资金支出均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方式进行,实现痕迹可追溯。
三、落实四项制度,促进“三资”管理阳光透明
一是落实培训指导制度。建立分类培训机制,采取集中轮训、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农村集体“三资”负责人、财会人员、平台操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教育提醒村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底线,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是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12个村进行专业的财务审计,并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村级记账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每年开展一次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确保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用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
三是落实以案促治制度。注重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结合本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干部正确履职尽责。通过召开镇警示教育会通报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党员大会等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
四是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基层述责述廉内容,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对发生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全面推动农村“三资”科学规范、全程监管、全面覆盖的良好局面,切实打通监督“最后一米”,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