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安全生产监察职能的行政部门。
1.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管理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3.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出监察指令和实施行政处罚。
4.依法组织、协调区域内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与分析工作。
5.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7.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8.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诉讼及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9.实施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及安全生产协会的业务指导、资质管理与监督检查。
10.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28号6楼
邮编:200940
传真:56848073
电话:56848073
主要科室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及传真:56848073
危化科电话:56848093
监察科电话:56846322
监管科电话及传真:5684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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