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亚青: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13日作出沪宝高府调(询)通字﹝2025﹞第110779号《调查(询问)通知书》,并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沪宝高府告字﹝2025﹞第110115号《权利义务告知书》,上述两份文书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张昱诚 联系电话:56200501
联系地址:高境路30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