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工作动态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转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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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9-03-30
  • 发文字号: 宝环保〔2009〕24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区环境监察支队、区环境监测站,各有关企业:
  2007年,上海市政府正式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资料整编要求》,为加强对重点企业环保管理,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制度,做好全市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现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计[2009]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并于2009年5月10日前上报宝山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吴敏(污染控制科)联系电话:56692118--816
  附件:关于做好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计[2009]101号)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沪环保计〔2009〕101号
 关于做好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各有关企业:
  2007年,上海市政府正式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资料整编要求》,为加强对重点企业环保管理,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制度,做好全市重点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现将《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要求》(附件1)、《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一企一档”资料整编要求》(附件2)及《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一企一档”是对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基本手段,是企业环保管理的基础工程,也是环保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资料。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对照环境保护部及本市有关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市环保局有关处室和市环境监察总队要做好对市级重点工业企业的培训工作,各区县环保局要做好对区级重点工业企业的培训工作。
  二、分工合作,组织落实好重点企业资料整编各项工作
  此次开展资料整编工作的重点企业包括:根据2007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和市、区环保部门日常管理情况筛选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从高到低、累计排放量占全市排污总量85%的重点工业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企业是“一企一档”资料整编的责任主体,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对企业资料整编工作的指导、审核把关工作。市级重点工业企业的资料整编工作由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区级重点工业企业的资料整编工作由各区县环保局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的资料整编工作由市环保局、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企业应根据资料整编内容要求将2006—2008年自有资料按年度分别收集整理后建档留存,并将档案资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文件上报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掌握的监管情况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整理后,纳入各企业上报的资料整编中,形成完整的“一企一档”。2009年以后形成的资料,应逐年建立档案。
  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已完成的“一企一档”应使用统一的档案盒进行装订,并编制流水号。编号格式:市级重点企业,市级(310000—流水号);区级重点企业,区县名称(行政区划代码—流水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危废经营—流水号。“一企一档”中的资料应按照资料整编要求的顺序排列,并制作资料目录,资料的封面和目录格式参见附件4。
  三、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请各重点工业企业于2009年5月10日前认真完成企业资料整编内容,市级重点工业企业报市环境监察总队,区级重点工业企业报所属区县环保局。
  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2008年的资料整编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2009年5月10日前将2006—2007年的资料整编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请各企业自留一套材料,用于企业管理和现场核查。
  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要加强对企业“一企一档”工作的督导,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企业的资料整编工作,确保于2009年5月31日前审查合格后移交市环保局创模技术档案组。
  联系人:郑恺(重点工业企业);电话:64707791、13641820897;沈强(危废持证单位);电话:64707791、13361812553。

  附件:1.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要求
     2.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一企一档”资 料整编要求
     3.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4.资料的封面和目录格式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要求

  “一企一档”是企业环保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企业要高度重视环保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和规范,及时整理归档,并报送各级环保部门。
  一、重点工业企业资料整编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企业排污申报登记表;
  2、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年检情况);
  3、 企业2006~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表,见表1;
  表1  2006~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表   单位:千克

年度

COD排放量

氨氮排放量

SO2排放量

烟尘排放量

粉尘排放量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4、企业环保工作年度总结;
  5、企业生产经营、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6、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
  7、企业厂区平面图,需反映企业厂区分布及周边情况,并标注主要污染源位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口位置、雨水口位置、雨水、污水管线等。
  (二)建设项目资料
  应包括企业建设以来的每个项目,主要内容有: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及批复(含新、改、扩建项目);
  2、试生产申请及批复;
  3、环保三同时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下达给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等);
  (三)日常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环保制度
  (1)企业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网络图;
  (2)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3)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情况;
  (4)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情况;
  (5)企业制订的环保管理制度;
  (6)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
  (7)适用于本企业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相关政策性文件汇编。
  2、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污水处理量、药剂使用量、设施运行情况、停运记录、维护情况、企业自测进出口污染物浓度等内容)。
  (2)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废气处理量、药剂使用量、设施运行情况、停运记录、维护情况、企业自测进出口污染物浓度等内容)。
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由企业根据自身环保设施情况自行制定,一般按月度统计,企业环保设施的日运行台帐作为统计报表填报的原始资料,整理后按年度装订,保存于企业备查。
  (3)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文件(废水、废气)。
  (4)自动监控设备专业化运行委托合同(自行运行的,需包含日常运行记录)。
  (5)自动监控设备维护委托合同(自行维护的,需包含日常维护、检修记录等)。
  (6)环保设施损坏、停运、检修等情况上报环保部门的报告。
  3、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1)工业固废处置情况统计报表(列明各年度工业固废种类、产生量及综合利用、处理、处置量等);

表2   200X年工业固废处置情况统计表

固体废

物种类

产生量(吨)

处理利

用单位

处理利

用方式

处置利用量(吨)

 

 

 

 

 

 

 

 

 

 

 

 

 

 

 

 

 

  (2)工业固废委托处理协议或合同
  工业固废外送处置量原始记录、过磅单等由企业按年度整理装订,保存于企业备查。
  (3)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统计报表(按危险废物分类列明各年度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理处置方式、委托处置单位、处置量等);

表3   200X年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统计表

危险废

物种类

产生量(吨)

处置利

用单位

处置利

用方式

处置利用量(吨)

 

 

 

 

 

 

 

 

 

 

 

 

 

 

 


  (4)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协议或合同;
  (5)受委托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企业按年度装订,保存于企业备查。
  4、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1)企业制订的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
  (2)企业风险源汇总表(包括危废、辐射源、危化品及容易引发环境安全事故的隐患等);
  (3)实施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记录;
  (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情况及总结材料。
  5、其他环保资料
  (1)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2)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项目进展、验收情况等;
  (3)企业用水、用电、用煤票据,煤质分析报告等;
  (4)获得的各类环保荣誉。
  二、环保部门资料整编内容
  1、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结果,包括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国控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至少一次监测数据,每年不少于4次监测数据;其他重点污染源每半年至少一次监测数据,每年不少于2次监测数据。
  2、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现场检查情况,国控重点污染源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现场检查记录,其他重点污染源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检查记录。
  3、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要求一案一卷。
  4、限期治理情况,包括限期治理法律文书、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论等。
  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资料。
  6、信访投诉情况,包括环保局受理情况、现场监察记录、整改情况、回访与应答等。
  7、排污收费情况,包括核定单、缴费通知单、催缴情况等。
  8、环保部门对企业开展调研的各类报告。
  三、对纳管企业资料整编内容的说明
  重点工业企业的废水如已纳管,则重点是控制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纳管的重点工业企业废水部分的资料整编内容主要是污水纳管证明、排水许可证等材料,排放废水中如含有一类污染物,对一类污染物的监管资料由环保部门提供;其他废水监管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纳管的重点工业企业其他方面的资料整编要求不变,如有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仍需提供有关材料。


附件二

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一企一档”

  资料整编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资料整编要求》,结合本市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管理重点,开展“一企一档”资料整编工作。要求许可证单位按照下列目录,收集整理2006年、2007年、2008年基础资料。于2009年3月30日之前完成2008年度书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完整、准确;于5月31之前完成2006年和2007年书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果有资料缺失,需书面说明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数据来源:环境保护部许可证管理年报表的表2.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记录报表”。
  2、企业厂区平面布置图、厂房内设施分布图、主要工艺和设备清单。数据来源:企业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时所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如果三年中上述内容有增减或者调整,应保留各个时期的资料,并注明日期。
  3、危险废物包装和容器、运输、厂内临时贮存的图纸、照片、文字说明。数据来源:企业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时所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如果三年中上述内容有增减或者调整,仅保留最新资料,同时注明最后修改日期。
  4、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清单。数据来源:企业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时所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如果三年中上述内容有增减或者调整,仅保留最新资料,同时注明最后修改日期。
  5、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数据来源:企业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时所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如果三年中上述内容有增减或者调整,仅保留最新资料,同时注明最后修改日期。
  6、建设项目资料。数据来源:企业历年环评、试生产批复、竣工验收批复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7、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企业日常运营管理情况(按年度整理)
  1、企业经营情况年度总结和季度报告。数据来源:企业历次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时所提交的运营报告,每季度上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季度报告。
  2、企业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报表。数据来源:环境保护部许可证管理年报表中的表2.2.1-2.2.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记录报表”。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应急预案演练等。数据来源:许可证审核时所需查阅的原始记录。
  4、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数据来源:许可证审核时所需查阅的原始记录。
  5、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合同。数据来源:许可证审核时所需查阅的原始记录。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数据来源:许可证审核时所需查阅的原始记录。
  7、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控记录,包括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记录、委托监测报告、污染物(废水、固废)委托处理协议及支付凭证等。数据来源:许可证审核时所需查阅的原始记录。
  8、企业事故记录和处理结果。
  9、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治理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操作台帐、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停运记录等。数据来源:许可证审核时所需查阅的原始记录。
  10、其他环保工作,包括ISO14000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宣教活动、获得的各类环保荣誉等。
  三、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资料
  参照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要求,由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固废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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