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窦米食品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永明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处理,因你单位未收信且无法联系,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284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张永明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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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永明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处理,因你单位未收信且无法联系,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284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张永明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