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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镇2023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3-07-13
【字号
  • 所属类目: 党政混合信息
  •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 体       裁: 意见
  • 发布日期: 2023-07-13
  • 发文字号: 宝月委〔2023〕68号
  • 发文日期: 2023-07-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SourceURL:file:///media/user/48da4606-5a14-42ef-b768-c6ae6934b828/工作/2023年党政联合文/宝月委〔2023〕68号月浦镇2023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doc.doc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今年是本轮“美丽家园”建设的收官之年。根据《宝山区2023年建设“美丽家园”工作要点》(宝住综管联办[2023]1号)文件的目标要求及任务安排,深化“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持续深化“美丽家园”建设,解决居民迫切关注的急、难、愁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结合月浦实际,特制定月浦镇2023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效能,健全社区共治机制和夯实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宜居安居水平,提升住宅小区运行安全度、居住环境宜居度、美丽内涵显示度。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持续理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体制,深化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完善社区规制,加强智慧赋能,提升权责运行规范度、社区治理和谐度。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落实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七位一体、良性互动、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市重点工作

1、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完成2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城建中心,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2、 老旧小区内既有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10个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增配简易喷淋、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防范等级。(牵头部门:安管所,配合部门: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3、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完成6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4、 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完成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40%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5、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整治。3栋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安管所,配合部门: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6、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完成19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7、 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95%(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行政综合执法队、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8、 居住区装修垃圾信息“双公示居民区装修垃圾信息“双公示达标率达到95%。(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9、 加强房屋管理事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每月巡查率100%。(牵头单位:城建中心,配合单位:物业公司)

10、 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11、 推进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12、 推进前期物业期间公共收益入账工作。推进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期间公共收益入账工作,完成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

13、 业委会换届审计工作。业委会换届审计工作规范达标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4、 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对依法组建运作满半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评价工作,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率100%(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5、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党建办,配合单位: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6、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牵头单位:社建办,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7、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执行秘书。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执行秘书。(牵头单位:社建办,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

18、 加速推进电梯加装。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民心工程,新增42台,完工23台。(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加梯专班),配合单位: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19、 燃气泄漏报警器加装。完成847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牵头部门:安管所,配合部门: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20、 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2个老旧小区实施消防设施改造。(牵头部门:安管所,配合部门: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三)月浦镇政府的目标任务

21、 加装烟感报警器。626户独居老人加装独立烟感报警器。(牵头部门:安管所,配合部门: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是本轮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最后一年,力争完成市、区、镇制定的计划任务,确保高质量的结束这轮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治理任务作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强化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明确的任务,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尽快形成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落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完成。

(三)总结工作经验。今年是“美丽家园”建设的收官之年,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工作总结,着力巩固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宜居安居水平、服务供给水平和综合治理效能在全面提升的同时维持稳定水平。

四、实施步骤

依据“锁定目标,分解任务,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一验收”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31月至3月)。各责任部门按分工原则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各层面培训。细化具体措施,全面准备开展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4月至11月)。各责任部门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并在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基层单位积极落实目标任务,及时完成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12月)。牵头部门对照今年的目标任务对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总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结合本年度各部门和单位工作经验,做好全面总结,完成市、区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月浦镇2023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3713

 

 

 

 

 

 

 

 

 

月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3717日印发

(共印18份)


 

项目

序号

任务名称

具体目标

牵头部门
(单位)

配合部门
(单位)

备注

一、市重点工作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完成2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城建中心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为老旧小区内既有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

10个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增配简易喷淋、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防范等级。

安管所

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完成6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市场监管所

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

完成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40%。

市场监管所

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整治

3栋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整治

安管所

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完成19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城建中心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一、市重点工作

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

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95%。

城建中心

社建办、行政综合执法队、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居住区装修垃圾信息“双公示

居民区装修垃圾信息“双公示达标率达到95%

城建中心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加强房屋管理事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每月巡查率100%

城建中心

物业公司

 

10 

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城建中心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11 

推进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城建中心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12 

推进前期物业期间公共收益入账工作

推进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期间公共收益入账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城建中心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

 

13 

业委会换届审计工作

业委会换届审计工作规范达标率达到100

城建中心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一、市重点工作

14 

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

对依法组建运作满半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评价工作,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率100%。

城建中心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5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

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党建办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6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

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7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执行秘书

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执行秘书。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

18 

加速推进电梯加装

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民心工程,新增42台,完工23台。

城建中心(加梯专班)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19 

燃气泄漏报警器加装

完成847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安管所

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20 

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

2个老旧小区实施消防设施改造。

安管所

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三、月浦镇政府的目标任务

21 

加装烟感报警器

626户独居老人加装独立烟感报警器。

安管所

社建办、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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