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共进,为区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通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等形式,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分管领导培训班中增设法治专题讲座,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卫生健康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将法治建设要求纳入基层单位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各基层单位需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5年宝山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推动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落实《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遵循决策程序规则,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贯彻《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评估、清理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根据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要求,对委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同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违规问题。
3.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兼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坚持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协议审查、诉讼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共计16件次。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及时认领上海市新版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同步更新办事指南与实施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精准对应、动态衔接,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规范有序。
2.扩大政务服务受益覆盖面。新版行政许可证照落地率达100%;优化智能申报系统,推进高频事项“智慧好办”,全年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智慧好办”1656件、医疗广告审查194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479件,好评率100%。
3.落实惠企便民举措。扩大线上人工帮办服务事项范围,实现帮办请求“一分钟响应”;开展主题帮办活动8次,为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实施审慎监管机制,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落实“首违不罚”,试点“三书同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工作模式,已完成试点67家。
(四)强化综合监管,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及执法结果等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模式,实现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处理等事项实行集体合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
2.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基层突出执法问题等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案》,围绕执法全流程开展系统性自查自纠,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处罚执行等环节逐一核查。定期报送涉企执法相关材料,确保工作透明化、可追溯。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卫生健康领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案件督办、移送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2045户次,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351件,罚款金额总计175.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54万元。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1189家国抽和区抽单位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认领区级检查事项46项,开展涉企检查1571家,联合市场、文旅、医保、环保等部门,完成跨部门涉企联合检查162家。
5.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聚焦执法人员“真懂法、会执法、善执法”目标,多措并举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一是举办卫生行政执法能力系列培训班,邀请市卫健委执法专家、高校法学教授等开展专题授课,已开展6讲,培训重点聚焦法律框架下的执法规范、综合监督的新形势及新要求、传染病监督管理要点、医疗纠纷处置等方面,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00人次。
(五)规范争议化解,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
完善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落实行政复议责任制,规范复议程序,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解决争议。2025年,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1次,开展行政复议答复4件,行政应诉6件。
(六)加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压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政务服务全过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纠纷、公共卫生安全等问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构建。
2.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八五”普法自评工作。举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3·15”“传染病防治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2025年世界标准日”,宣贯新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召开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开展饮水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工作。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普法功能,利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宣传质量和覆盖面。
3.抓实常规法治工作。每季度报送基层法治观察建议书,提出卫生健康监督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信用修复12件,出具履罚情况证明11件。积极参与2025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上报法治案例1件。定期开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共审核48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工作精准性有待提升,个性化、差异化普法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法治需求。二是综合监管协同性有待提升,跨部门、跨区域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间协作效率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执法队伍能力需进一步强化,面对智慧监管等新形势新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存在法治思维更新不及时、数字化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卫健委党政班子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关键抓手,持续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强化统筹引领,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等常态化学习形式,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为法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指明方向。二是深化融合渗透,健全法治考核约束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要求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实现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行业监管等核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另一方面,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指标,以“硬指标”强化“硬约束”。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关键任务、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事项,全方位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普法宣传,提升行业法治意识
持续完善卫生健康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多渠道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全行业法治意识。结合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职业危害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助力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综合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优化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全面推广“涉企检查码”的运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做好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巩固执法成果,推动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继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政务事项目录,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一件事改革”、高频事项智慧好办、行业综合许可等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惠企便民举措落实。继续落实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助力宝山医疗卫生行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