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国富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所提第 018 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已作复查,办理结果列为:已经解决(采纳)现将复查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您提的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前期多次实地调研,详细勘察现场,召集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多次到张庙街道协商沟通,并走访区水务局了解排水管分布情况,最后综合设计研究院、施工方意见和张庙街道对工程的要求,制定了方案,进行了项目预算、立项、招投标等工作。决定由商铺产权所属的三家企业: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宝房(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预计总投入金额150万元,工程施工由上海宝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
再次感谢您对国有企业和社区建设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