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五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1〕执法0062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五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332749405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明康 |
处罚事由 |
2021年6月15日,执法人员赴石太路2245号上海五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上海五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五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 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