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监站自然人双公示行政处罚(0304-0308)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安质监站自然人双公示行政处罚(0304-0308)

信息来源: 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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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3-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3-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建设管理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其他类别(内容)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公示 信息事项
陈亦宣 自然人 252024000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陈亦宣作为建设单位总经理在施工图纸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不)施工,其行为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罚款 陈亦宣于2020年8月3日在宝山区锦秋路2488号从事新建厂房项目投资额及建筑规模调整(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不)施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1.1 2024/3/8 2099/12/31 2029/3/8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13101130024524069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13101130024524069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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