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
文号:宝公催[2024]0001
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十三分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8月9日发出宝第21202322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前将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缴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但你公司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公司于 2024年4月3日前向上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如你公司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在2024年3月22日前到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人:李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56131001,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1160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仍不履行本通知,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