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北昂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规定,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上海北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暂定名)设置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1.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北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暂定名)
2. 设置申请人:上海北昂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机构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4. 执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宁路1288弄1号
5.诊疗科目: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6.服务对象:社会
二、公示时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反映。
四、联系电话:33796355。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