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罗泾镇芯程社区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的《上海宝山区罗泾镇芯程社区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拟设立上海宝山区罗泾镇芯程社区服务中心的章程草案、资金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场所设备等符合要求,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同意设立,并由我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请在本意见发出后,按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申请登记。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