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顾村镇宝沁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顾村镇宝沁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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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2-11-02
  • 发文字号: 宝府〔2022〕123号
  • 发文日期: 2022-11-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政务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4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宝沁苑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至沪太路,南与菊泉街547弄小区相邻,西至菊泉街,北至宝安公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泉街577162。活动用房设在泉街577161楼、2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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