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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1-26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1-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案件名称

转移固体废物(土方)出上海市贮存、处置,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515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兴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Y84H6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王辉

处罚事由

转移固体废物(土方)出上海市贮存、处置,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和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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