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3〕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高境镇高境五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原管辖范围为馨良苑小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南泗塘河,南与高境派出所相邻,西至新二路,北与四季绿城南区相邻。调整后管辖范围包含馨良苑和高境十一村(象屿郦庭)两个小区,馨良苑小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南泗塘河,南与高境派出所相邻,西至新二路,北与四季绿城南区相邻;高境十一村(象屿郦庭)小区四至范围为:东至一二八纪念东路,南至南泗塘河,西至晨帆路并与四季绿城北区相邻,北与四季绿城北区、一二八纪念东路绿化带相邻。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新二路183弄57号2楼。活动用房设在新二路183弄57号1楼、晨帆路158号1楼和2楼和一二八纪念东路519弄543号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