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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制订的《宝山区控源截污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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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03-16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7〕11号
  • 发文日期: 2017-03-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水务局制订的《宝山区控源截污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39

 

宝山区控源截污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宝山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1+16”考核断面达标治理,围绕“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控源截污力度,有效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现就河道控源截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治污补短板”的工作要求,为保障“1+16”个水质考核断面按时达标,以“控源为本、截污优先”为基本原则,通过二级管网建设、点污染源纳管、雨污混接调查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等措施,不断完善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削减污染物对河道水体的影响,进一步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为宝山区创建“三创三生三宜”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1+16”个水质考核断面按时达标,集全区之力开展控源截污攻坚战。按照国考断面达标的时间节点要求,计划用1年的时间,在2017年内,完成83公里以上污水二级管网建设,完成1258家点污染源纳管,并同步实施其他点源纳管工作,完成全区排水管网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部管网雨污混接调查改造,完成1328户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强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形成区、镇、街道、园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污水二级管网建设

完成83公里污水二级管网建设,其中区水务局负责实施沪太路、川路污水二级管网;罗店镇负责实施罗太路、锦南路等8条段污水二级管网;杨行镇负责实施杨宗路等3条段污水二级管网。各街镇、园区可以根据各自区域的排水规划或地块开发需求,安排相应的污水二级管网建设计划。

(二)点污染源纳管

在完成1258家任务清单内点污染源纳管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清单外的点源纳管工作,特别是对污水排放量大,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较大的餐饮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养老机构等,需重点实施截污纳管,2017年底基本实现点源纳管全覆盖,实施主体为各有关街镇、园区。

(三)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

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改善河道水质,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15899号)要求,考虑到水质考核断面,特别是国考断面达标时间节点要求,提前至2017年完成我区分流制区域的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工作。

对全区雨污水管网进行雨污混接调查,对混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制订整改方案,按日常性维修养护模式,边调查边整改,及时消除雨污混接现象。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区管排水管网由区水务局负责调查改造(共计879公里排水管道,包括430公里雨水管、376公里污水管、73公里合流管),区管公路雨水管网由区公路署负责调查改造(区公路署管辖排水管道设施量约162公里),镇管排水管网由所在镇、园区负责调查改造,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镇、园区负责督促开展,其中街道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混接调查改造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落实。

(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和长效管理

2017年完成1328户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由区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相关镇做好配合工作;完成35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池维修,由相关镇负责实施;落实全区424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池一年两次的尾水监测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落实;加强全区1.3万户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由各镇负责,区水务局做好行业指导和考核监督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污水二级管网建设和点污染源纳管

一是2017年一季度完成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二是二季度完成项目招标并启动项目建设;三是三季度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

一是2017年一季度完成调查整改方案编制,启动调查整改工作,边调查、边整改;二是二季度全面开展雨污混接调查改造工作;三是三季度基本完成全区雨污混接调查改造任务。

(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和长效管理

工作要求:一是一季度完成1328户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项目方案审批工作,完成3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维修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做好已建设施长效管理工作;二是二季度完成1328户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项目招标并进场施工,完成3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维修并投入使用,开展一次42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尾水监测,同时做好已建设施长效管理工作;三是三季度基本完成1328户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做好已建设施长效管理工作;四是四季度再开展一次42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尾水监测,同时做好已建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本次控源截污任务中,涉及“1+6”水质考核断面和“33+33”条城乡中小河道的,原则上要求提前启动,二季度基本完成。

五、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是本次控源截污攻坚战的总牵头、协调单位,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制定改造计划,负责调查、改造方案的审核,负责区级道路二级管网的建设,负责区管排水设施雨污混接调查改造,做好管网违法排污的执法工作,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建设,指导各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工作,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制定相关补贴政策,负责制定考核机制并牵头开展考核工作,负责定期统计推进情况并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推进会。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负责做好对违法排污入河的执法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控源截污项目的审批。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控源截污资金。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区管公路下的雨水管网的雨污混接调查整改。

   区国资委负责区域内区属企业的内部雨污分流和纳管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牵头开展街道内的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混接调查改造工作。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配合共同做好相关企业整改任务。

   区公安分局负责涉水违法刑事事件的调查处置。

   各街镇、园区为辖区内污水二级管网建设、点污染源纳管工作、雨污混接调查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已建设施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和设计单位开展二级管网、点源纳管、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和方案编制上报,并指导、检查和监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混接调查和改造工作,负责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控源截污任务,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已建设施的长效管理工作。

六、相关政策

(一)污水二级管网建设

区级道路下的二级管网建设费用由区财政负责安排;镇级及以下道路下的二级管网建设费用由所在镇、园区负责,区财政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按照50/公里的标准予以补贴。

(二)点污染源纳管和重点企业整改

鼓励各街镇、园区开展点污染源纳管,实现点污染源纳管全覆盖,对各街镇、园区开展的点源纳管项目参照《宝山区“十一五”期间截污纳管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即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由区、镇(街道、园区)分别承担。区财政对检测井按照1/只进行补贴,对污染源检查井到市政管网的连接管按照工程费用的50%进行补贴,对现状合流制的住宅小区开展雨污分流的按照10/平方米进行补贴。

(三)雨污混接调查改造

按照排水管网管理的职责分工,各自安排所需经费。即区管排水设施由区财政安排调查改造经费,镇管及以下排水设施由所在镇、园区自行安排。

(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建设项目按照水利专项的政策,即市、区、镇按照5:3:2的比例分摊;农村生活污水已建处理设施长效管理资金由有关镇安排落实,区财政给予500/户的标准给予补贴(与考核结果挂钩);尾水监测费用由区财政安排落实。

七、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控源截污工作是水污染防治的根本措施,是改善河道水质,确保“1+16”个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的基础,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快推进,确保相关任务按时完成。成立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水务局、区环保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宝山区控源截污攻坚战联席会议”,全面统筹全区控源截污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各街镇、园区分别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和工作班子,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控源截污任务。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要组织人员认真调查研究,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细化目标任务,按照建设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计划。要突出重点,形成机制,着力推进,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三)加强协调、扎实推进

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根据任务和节点目标,抓好事前任务分解、事中协调督办、事后总结验收,要切实加快推进,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四)严格执法、加强宣传

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形成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机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对河道控源截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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