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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拆违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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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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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宝府〔2007〕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02年以来,全区上下围绕拆违整治工作目标,大力拆除违法建筑,五年来,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80万平方米,有效推动了城乡环境整治与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区的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这项工作的进程中,涌现了一大批为拆违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进一步推进拆违整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刘 慧  杨行镇人大主席
  严云生  月浦镇沈巷村党支部书记
  何庆德  罗泾镇拆违办主任
  沈建忠  罗店镇拆违办副主任
  陈永发  顾村镇副镇长
  梁迎群  大场镇镇长
  刘伟荣  庙行镇野桥村村委会主任
  陆永兴  淞南镇副镇长
  黄惠春  高境镇副镇长
  贺金均  友谊街道办事处市政科科长
  俞宝华  吴淞街道办事处市政科副科长
  姚仁良  张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淑勤  区规划局党组书记
  顾建荣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陈菊生  区规划局检查队副队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拆违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拆违整治工作,为把宝山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滨江新区而努力奋斗!

主题词:表彰 拆违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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