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实施准予占用林甸路部分公共绿地的行政许可后绿化搬迁的请示》(宝绿中心〔2023〕1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配合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林甸路(水产西路-红林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按照沪绿容许〔2023〕32号行政许可文件的相关意见,同意你中心组织实施占用林甸路红线范围内部分公共绿地2559平方米的绿化搬迁工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占用林甸路部分公共绿地绿化搬迁工程
2、工程范围:位于林甸路红线范围内部分公共绿地2559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林甸路红线范围内部分公共绿地2559平方米范围内的常绿乔木93株、落叶乔木9株、常绿灌木68株和片植灌木200平方米等进行迁移,并对苗木安置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外进种植土等工作,苗木迁移安置去向主要种植在区属公共绿地内。
三、工程经费及来源
工程总费用为401540元,由本次行政许可窗口绿化补偿费中支出。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