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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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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2023年,区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府依法治区的总体要点,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努力构建水利执法体制,全面深化依法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我局成立并及时更新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室各司其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及考核等具体工作内容。局主要领导、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在局务会、党组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市、区两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会先后组织4专题学法、局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

围绕重点领域有力开展水务执法工作

1.加强协同打击长江非法采砂。2023年长江河道采砂执法巡查共23次(陆上巡查5次,水上巡查18次),巡查里程673公里,与海监支队、长航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2次,力争在监管上下功夫,在排查上下功夫,在宣传上下功夫,压实责任,确保宝山长江采砂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河湖批后监管执法。继续对2022-2023年度批后监管的填河和跨河、临河项目进行事后监督检查。一是重点对区局审批项目进行事后监督检查,现场核实有无相关报批施工许可手续以及进展情况;二是开展河湖水面积变化疑点疑区检查,重点查处擅自填堵河道,未经批准从事填河施工,未按要求开填河道,并积极配合市局执法总队一支队,进行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擅自填堵河道案件立案1起,处罚金额50万元整。

3.加强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对2023年遥感监管图斑进行复核、认定、查处。主要围绕该项目是否为生产建设项目,是否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否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方面判定项目的合规性。对于判定为合规的项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至信息登记平台,对不合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二是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目前辖区内无未开展监测项目。三是加强对“未验先投”项目的检查、整改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共建共享依法治区成果。

持续深入推进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面向水利系统工作人员。针对水利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座谈、培训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水利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遵法守法,依法行政。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日”、“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街头宣传、知识竞答、发放宣传品、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水利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活动,适时刊发宣传文章,播放水法、水土保持宣传片,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节约水资源和水法治观念。三是面向重点人群。水土保持和节约用水进工地是我局水利普法教育的一张名片。我局将工程领域水土保持和节水意识教育作为水保预防工作的重点,通过水保教育进工地的形式,形成了较为广泛的水土保持科普、节水宣传的覆盖面。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经过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普法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二)是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新进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抓好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局法治建设负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人。为积极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长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增强法治素养,落实法治责任。积极推进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把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带头集体学法4次。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局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聘请首伦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全面清理涉及我局业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保留涉及业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推行阳光执法监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在政务公开网站和局机关宣传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市、区两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特色活动等,在全局系统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水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将水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明确行政检查指标,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强化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部门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规范执法活动。

(三)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厘清与市场、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水务更好结合。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完成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抓好“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和河湖流域治理相关重点宣传,加强水务执法全过程的普法宣传。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法治惠民惠企活动要求,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为重点,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深化《长江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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