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你所宝给排〔2021〕22号“关于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机制及效益研究的批复”及附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拓展再生水利用规模,同意你所实施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机制及效益研究。
二、项目内容:针对宝山区产业和用水特点,研究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方案,提出配套管理机制,评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为宝山区再生水利用推广提供参考依据。
三、项目投资:经费于2021年度节水型社会创建经费中列支。
四、接文后,按规范操作,加快推进。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