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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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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1-04-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宝府〔20117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确定的第三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项):

1、民间文学《肖泾寺的传说》(罗泾镇)

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主题词:文化 非物质 遗产 名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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