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罗店镇人民政府因宝山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塘汇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塘汇河)建设项目需要,经沪府土(2025)1111号文批准,征收罗店镇朱家店村张顾队农用地477.48平方米;十年村村民委员会农用地1.16平方米;朱家店村村民委员会农用地54.46平方米,合计征收农用地533.1平方米。按罗店镇人民政府计算的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总人数,并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共计114人。上述人员中107人已经沪劳保社(2007)3017号文办理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手续,实际办理7人。
经协商,由罗店镇人民政府负责按《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及宝山区有关规定,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已于2024年7月9日公告。现申请核定办理该项目涉及的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单位将按规定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准予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函告,请予以核定。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宝罗府[2026]2号关于申请办理宝山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塘汇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塘汇河)建设项目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手续的函.pdf](/BigFileUpLoadStorage/temp/2026-04-17/563c7182-c2d9-4e6f-a2c1-dd984a6b3026/宝罗府[2026]2号关于申请办理宝山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塘汇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塘汇河)建设项目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手续的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