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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2-10-31
【字号
  • 所属类目: 机构领导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发文字号: 宝月委〔2022〕81号
  • 发文日期: 2022-10-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月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李  强: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人武部。

陈  俊: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李光杰:副书记

负责政法稳定工作。

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除安全生产工作外)。

联系公安派出所、交警、司法所等部门。

孙康蓉:副书记、社区党委书记、综合党委书记

负责党群工作。

分管总工会、团委、妇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协助分管人武部、党政办公室。

高  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

张  刚:党委委员、副镇长、农村工作党委书记

负责农村、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工作)、中田经济发展公司。

联系林业、土地等部门

徐玉彬: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人防、协助分管防汛防台工作。

李晓明:党委委员(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社区党校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协助综合党委工作,协助分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沈思聪:党委委员(宣传)

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分院、关工委工作。

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

二、政府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陈  俊:副书记、镇长

(分工见副书记、镇长)

张  刚:党委委员、副镇长、农村工作党委书记

(分工见党委委员、副镇长、农村工作党委书记)

徐  江:副镇长

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环保、水务、防汛防台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环保办、动迁办、河长办、新月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通讯、水、电、燃气等部门。

施利平副镇长、综合党委副书记

负责工业经济、商业(旅游业)、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商会、钢月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月浦经济发展公司、月浦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石洞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月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月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协助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综合党委工作。

联系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

潘宇峰:副镇长

负责社会事业(双拥)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及物业工作。

协助分管党政办公室。

三、人大领导职责分工

赵志敏: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

分管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

陈雪峰: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

协助抓好人大工作,负责总工会工作。

协助分管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镇政府

                        20221028

 

 

 

月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2103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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