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华(户)(身份证号:310223********2012):
因你户涉及宝山区大场镇三星村城中村改造地块房屋征收事宜,宝山区建设用地事务所已向你户公告送达《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具体补偿方案》[沪(宝)征地房具补方(2026)第1001号]。根据规定,宝山区人民政府须在《具体补偿方案》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召开征地房屋补偿争议专题协调会议,因你户规避送达,现对两次协调会议通知一并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30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协调会
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9:30
地点:大场镇城银路1号三星村城中村改造签约点会议室(三星村村委会一楼会议室)
第二次协调会
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30
地点:大场镇城银路1号三星村城中村改造签约点会议室(三星村村委会一楼会议室)
请你户准时到场参会,逾期30分钟未到场,视为你户放弃协调权利。若经两次通知均无故不出席,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你户可委托他人参加协调会,受托人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写明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法参会的客观原因并明确委托代理人权限。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