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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顾村镇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顾村镇 发布时间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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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5-21
  • 发文字号: 宝顾府〔2021〕15号
  • 发文日期: 2021-05-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顾村镇

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顾村镇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顾村镇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宝山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等要求,现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坚持党政同责,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

1.落实党政同责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市、区加强“党政同责”要求,健全完善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镇年度党政重点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优化指标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居、镇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所占权重为5%,实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作用,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镇食安办建设,确保食品安全专、兼职工作人员到位。加强居(村)食品安全工作站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专业监管基础上的综合执法,切实将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延伸到居(村),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基层食品安全隐患。配合落实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 “一网统管”平台。(镇食安办、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及村(居)委)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宣贯教育。探索建立健全日常监管规程,加强食品安全规范化监管.强化公安、农业公司、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监管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4.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工作要求,严密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体系,落实中转库查验要求。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落实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和检测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健全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公安)。针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餐饮等重点场所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和非法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市场监管所、商业公司、农业公司、综合行政执法队)切实发挥疫情防控监测数据共联共享作用,全面落实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场所与人员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公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

、深化科学高效监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5.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评估。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现风险监测体系覆盖食品全产业链和全供应链,开展基于电子病案的腹泻症候群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哨点”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水平。科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加大抽检力度,增加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和生物毒素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的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形成监管工作闭环。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预警,及时处置本地出现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6.强化各环节监管。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耕地土壤、大气、水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配合市级部门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治理工作(农业公司)完善食品供应链建设,实施进 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登记制度;引导本地区超市卖场、餐饮企业等大宗食品经营企业与外埠优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农业公司、 市场监管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加强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建立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定期沟通机制,落实教育、民政、建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助餐点、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化妆品监管新法规新制度,实行普通化妆品备案量化分级管理(市场监管所、教委、民政、建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落实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黑名单制度,作为“处罚到人”制度的有效补充开展“昆仑2021”行 动,重点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安、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市容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施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和农贸市场监管相关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新农办、市场监管所、商业公司、市容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深化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治理。着力巩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治理成效,建立健全无证照食品经营治理长效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规范小餐饮纳管,落实市、区小型餐饮备案纳管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操作细则,因地制宜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备案纳管,严格执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与退出措施,加强辖区备案工作规范性。加强食品摊贩管理,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严厉查处无序设摊、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镇食安办、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所、市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0. 加强农村集中办宴综合管理。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加强巩固农村集中办宴申请备案制度;坚持对农村办宴点(户)的监管与指导工作,每周安排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上门对有承办宴席的办宴点开展检查指导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行农村家庭办宴保险。(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相关村)

、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

11.深化许可改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注销机制,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为(市场监管所)。大力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药品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市场监管所)优化升级市场准入“单一窗口”,更新主题式服务事项目录,合理分配审批资 源,优化办事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做深做实市场监管所、市容办)。助力提升早餐 工程水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保)

12.深化示范创建成效。巩固和深化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 品安全城区成效,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镇食安办、各食安委成员单位)

13.实施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以地产蔬菜“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为重点,有序推进绿色认证申报、产品检测、现场检查等工作,力争地产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15%。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 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农业公司、市场监管所)

14.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建设和供应商审核制度建设;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到2021年底,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达到100 %、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达到100%,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达100%,企业自查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市级文件积极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促食品经营单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农贸市场、超市卖场及菜市场 100%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继续巩固“守信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守信超市”达标率100%(市场监管所)。

15.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升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水平;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 完善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监控系统(教委、市场监管所)。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探索老年助餐保障可追溯机制民政、市场监管所)。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建立由工会参与监管的机制逐步推广营养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应率先抓好本行业系统的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管中心、工会)。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持续推广“食安封签市场监管所)。

四、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现代技术水平

16.做好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保障。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等,完善辖应急处置规程,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标准应急装备。加强应急管理,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重大活动保障,按照相关保障工作要求和规程,做好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社会面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应对食品安全舆情和社会关切。食安委成员单位)

17.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保证纳入本市追溯产品目录产品和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全覆盖的同时,继续推进企业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追溯、风险可管控,切实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100%。推进保健食品信息追溯试点工作,相关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覆盖率、信息上传率达到100% (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18.加强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本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确保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管理的申报率、签约率、油水分离器安装及正常使用率、信息化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加强过程管控,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实现全过程全覆盖信息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及时发现、查处餐厨废弃物违法违规收运处置等行为,并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末端市场推广应用,实现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100%闭环消纳。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严格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容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环保)

五、坚持共治共享,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9.引导各方参与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区、镇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关于食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监督。健全投诉举报及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联动处置和举报奖励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及时合规处理市民投诉举报事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12315”“12345”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规范,并按要求报告,实现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覆盖率100%。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 60小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查考核覆盖率100%,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佩戴臂章在岗率、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90%以上。(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21.发挥行业协会及第三方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引导食品企业执行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继续开展食品生产行业、餐饮行业自律互查,推动行业协会自律互查向更广领域延伸。组织高风险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第三方质量评估和告知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单位第三方质量测评抽查。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经营企业投保率90% 基础上,提高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投保率。(教委、民政、市场监管所)

22.深化食品安全社区共治。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引导市民争当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员、监督员、宣传员和信息员,有效发现和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发挥“社区通”居(村)全覆盖的平台优势, 推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监管动态、消费预警等信息。镇食安办、村(居)

23.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保健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与新媒体作用,多形式、多角度持续传播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在中小学开展食育教育,依托社会养老机构、为老助餐点等打造保健食品宣传阵地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 提倡健康饮食理念,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倡导使用公筷、公匙,提倡“光盘行动”等良好习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 推动科普墙、科普角建设,增加科普宣传阵地数量。食安委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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