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用纸
意见号 024
装 订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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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切实解除通河中学“人流、车流交叉”运行的安全隐患 |
提出人 |
刁国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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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尊敬的刁国富代表: 您关于“切实解除通河中学人流、车流交叉运行的安全隐患”已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您关于通河中学通过设置第二个出入口解决安全隐患的建议非常中肯。 该校建于1996年,为宝山区首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因建设年份较早,目前只有一扇门位于交通繁忙的呼玛路上,校门附近有一个小学、多个小区和公交车站,由于人员流量密度高,交通安全隐患非常突出。更兼之由于学生人数的逐年增加,社会车辆的不断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凸显。此外又因为校园仅一扇门,校门口人员经常聚集,也给疫情防控带来阻碍。 根据您的建议,教育局后续将结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中小学的校园应设置两个出入口,避免人流、车流交叉”的建设要求,委派专业团队与学校配合调研开设符合教学、安全和管理需求的校门的可行性,结合开设道口、地下管网、地上绿化和道路等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和总体设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与发改委协商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代表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 代表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一式四份,经代表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一份送意见提出人,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6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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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性 意见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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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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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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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操作性 意见 |
已解决 |
√ |
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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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难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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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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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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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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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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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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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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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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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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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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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方案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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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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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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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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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表示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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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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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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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代表签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