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本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镇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_区政府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本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镇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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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5-18
  • 发文字号: 宝交〔2021〕7号
  • 发文日期: 2021-05-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各涉农街镇(园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进一步完善本市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现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本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道运设养202118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镇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道运设养2021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镇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道运设养〔2021178

附件:2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本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道运设养〔2021183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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